卫迪海,男,汉族,1979年1月出生,双辽市双山镇幸福村农民。
2004年10月16日上午,双辽市双山镇幸福村村民潘某家因用火不慎起火。正在家中干农活的卫迪海听到“救火”喊声后,立即放下手中的农活,跑到潘家参与救火。当得知潘成的妻子还在着火的屋子里时,他不顾个人安危,冒火冲进屋内,将已经吓瘫在地的潘妻背出四处着火的房屋,及时挽救了她的生命。之后,又多次出入火海帮助抢救财物,因劳累过度加上缺氧,晕倒在火场中,虽然被其他群众救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但已被严重烧伤。经民政部门鉴定为伤残八级。
作为一名转业军人,卫迪海时刻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群众生命财产面临损失时,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挺身而出,为人民群众做出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