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鹏宝,男,汉族,196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四平市环保局监察科科长。
2005年6月29日下午3时许,许鹏宝同志执法刚回单位正欲上楼时,突然发现与单位一路之隔的省脑科医院门前,一男子正持刀刺一女子,他迅速跑过去,拨开人群上前呵斥住手。行凶男子不听劝阻继续行凶,许鹏宝冲上前去与行凶男子展开搏斗,夺下凶器,并制服企图逃脱的男子。他又和其他人一起将受伤女子送往医院救治。经查,该女子被刺28刀,在场群众讲,如果不是许鹏宝勇敢夺刀,该女子早就没命了。
2006年1月,许鹏宝被授予“吉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同年11月,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2008年被评为“四平市见义勇为道德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