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库,男,汉族,1954年6月出生,公主岭市南崴子镇长兴村治保主任。
1994年10月10日下午5时许,王宝库在地里干完活回家,走到长兴村八屯附近,发现两个打扮入时的年轻人用自行车带着一个人,被带的人鼻青脸肿,他意识到有问题,便喝令他们站住。那两个年轻人见有人管闲事,便掏出匕首朝王宝库刺去。经过一番搏斗,王宝库在负伤情况下,仍将2人制服送到当地派出所。1995年冬天的一个深夜,王宝库发现3个人用自行车驮着东西,行踪可疑,便走上前想问个究竟。3人见有人来,撒腿就跑。王宝库奋不顾身,勇追不放,最后将其中一人抓获,送到派出所。经审查,原来3人刚盗窃同村村民大米,返回途中被王宝库抓获,挽回了村民的损失。
王宝库在任治保主任期间,不畏犯罪分子,不怕打击报复,见义勇为,勇于同各类犯罪分子作斗争。共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8人,强奸犯罪嫌疑人3人,杀人犯罪嫌疑人3人。
1996年10月,王宝库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1997年2月,被评为“公主岭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