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9月28日9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韩某某在东丰镇浴池胡同敲诈一辆摩托车车主,车主不从,二人就大打出手。张宝富见此情景,挺身而出制止打人行为,车主趁机挣脱。犯罪嫌疑人王、韩二人对张宝富的正义行为非常恼怒,掏出水果刀朝张宝富的胸部、背部连捅数刀,将张宝富刺倒在地。张宝富经抢救无效牺牲。
2000年7月,张宝富被民政厅批准为“革命烈士”,2003年8月,被追授“吉林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