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有志,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生前系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治安科民警。
1994年1月31日晚7时40分,许有志接到某夜总会有人滋事、殴打服务人员的报警。他与同事迅速赶往现场,在对滋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时,一矮个男子挥刀向他刺来,另两人也对他进行殴打。他一边与歹徒搏斗,一边掏手枪,不料被刺中颈动脉,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壮烈牺牲。歹徒抢下许有志的手枪后逃跑。
1994年2月,许有志的见义勇为行为受到中共长春市委、市人民政府表彰;3月1日,吉林省公安厅为其追记一等功;6月13日,中共吉林省委追认其为共产党员;10月10日被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