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欣,男,汉族,1973年3月出生,生前系通化市二道江区通钢二中学生。
2008年8月23日下午,李明欣与同学哈某(女)、姜某、冯某等5名同学到通化市二道江区南山公园聚会游玩。16时许,李明欣等人来到桦树河边,见由公园管理部门拦坝蓄水形成的水中有一只竹筏靠在石砌的岸边,李明欣和哈某以为是供游人使用的,就上了竹筏。当竹筏飘向河中心时,哈某不慎落水,李明欣见状,不顾自己不会游泳,立即跳入水中去救哈某。但李明欣由于不习水性,沉入河中,光荣牺牲。
2010年10月13日,吉林省公务员局、吉林省公安厅追授李明欣“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