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在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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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吉林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2008-11-15 |
柳在春,男,1951年出生,中共党员,生前系舒兰市舒兰街永村村新屯社党支部书记。 1992年10月27日晚,村民吴某酒后到老年人俱乐部,强行要求老人和他打扑克,遭到老人拒绝,吴某当场骂人,并与本屯农民姜某发生口角,撕打,姜抛空汽水瓶将吴某面部打伤,吴气怒之下,到东屋小卖店拿两个空啤酒瓶欲打姜某,走到走廊时被柳在春拦住,并对其进行劝阻,吴恼羞成怒,威胁柳在春“你再管,对你也不客气。”柳在春没有退缩,抱住吴某的腰去夺啤酒瓶,搏斗中吴某轮起酒瓶子打到柳在春颞骨部。柳当场倒地,送医院抢救八个月无效,于1993年7月7日离开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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