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贞元,女,58岁,朝鲜族,辽源市龙山区西宁街9委2组。 1990年大年初三的夜晚,金贞元带领2名女联防队员巡逻时,发现一居民家进了窃贼,她不顾个人安危,翻身越墙朝室内摸去。室内的歹徒发现金贞元,迅速抄起菜刀冲她砍来,此时此刻,金贞元毫不畏惧,从地上拾起一根棍子打中了歹徒的后脑勺致使歹徒倒在地上,并与赶来的两名联防队员一起将歹徒制服。1990年,中宣部、公安部授予金贞元同志“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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