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男,30岁,长春市个体出租车司机。
1996年8月2日15时许,长春市工商行丹东路储蓄所发生一起特大抢劫案件,案犯王德臣持刀抢劫38万元巨款后乘坐王伟的出租车逃走,在行驶途中,王伟察觉该人神色紧张,语言矛盾,引起警觉。在车上,王伟巧妙地与案犯周旋,拖延时间,稳住犯罪分子。机智地将车开到四平市银都大酒店路旁人多处停车,当王犯下车予逃跑时,王伟扑上去与其展开搏斗,由群众帮助及时报警,公安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将案犯擒获,缴获被抢现金38万元。1996年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王伟同志“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