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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凤鸣,男,45岁,梅河口市红梅镇公安分局治安员。
1999年7月30日16时50分,肖凤鸣在对辖区的暂住人口进行审查登记时,发现被公安机关列为督捕逃犯崔永文,肖凤鸣以让崔永文办暂住证为由,在将其带回派出所的途中,崔永文突然掏出尖刀猛刺肖凤鸣,肖凤鸣面对持刀的歹徒,把生死置之度外,扑向崔永文,并紧抓住崔永文的胳膊,赤手空拳与其搏斗,身中14刀,不幸牺牲。崔永文后被公安机关抓扑归案。1999年,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追授其“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同年,中宣部、公安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追授其“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