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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喜波,男,37岁,四平市铁西区站前恒勤典当铺职员。
1998年10月2日,吉林省双辽市发生一起3名歹徒将民警打昏后抢劫枪支、子弹案件。之后,又抢劫一妇女的金饰品后潜逃。
10月3日9时许,当歹徒张军堂等3人来到恒勤典当铺欲低价将金饰品典给当铺时,典当铺业主王恒志高度警惕,欲留下张军堂的身份证,歹徒怕事情败露,抢回身份证,并抽出随身携带匕首向屋外逃去,迟喜波见状立即冲上去,赤手空拳与歹徒搏斗并夺下歹徒手中的刀。这时,歹徒又拔出腰间子弹已上膛的“七?七”式手枪,并连开两枪。迟喜波临危不惧,仍死死抱住歹徒,终于夺下歹徒的手枪,将其制服后扭送到公安机关,为破获“10.2”重大抢劫案件做出了突出贡献。1998年,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迟喜波“全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中宣部、公安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迟喜波同志“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