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3日,吉林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副厅长刘培柱通报贯彻《禁毒法》情况和全省禁毒人民战争成果。厅宣传处处长李博夫,禁毒总队总队长刘永利,政委刘惠明,副总队长吴凤海、杜玉春、杨玉武参加发布会。厅办公室副主任、指挥中心副指挥长吴强主持发布会。驻长12家新闻媒体记者参会。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欢迎大家光临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这次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是通报全省禁毒人民战争成果和贯彻实施《禁毒法》相关情况,这次专题新闻发布会是今年“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活动的第一项活动。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培柱,厅禁毒总队总队长刘永利。
2005年4月以来,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员会和公安部的工作部署,采取超常规、强有力的措施,全面加强各项禁毒工作,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取得了很大成效,为促进“平安吉林”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重大贡献。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禁毒法》,于今年的6月1日正式实施。《禁毒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禁毒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对全面推动禁毒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认真贯彻实施《禁毒法》,巩固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成果,不断把禁毒人民战争引向深入,是全省公安工作的一件大事。下面,请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培柱向大家通报全省禁毒人民战争成果和我省贯彻实施《禁毒法》的有关情况。
[刘培柱]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省公安厅,对各位光临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表示欢迎!下面,我就全省禁毒人民战争成果以及贯彻实施《禁毒法》有关问题,向大家通报如下:
一、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省禁毒人民战争取得显著成效
2005年4月,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禁毒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禁毒人民战争。2005年5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会议,部署全省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成立由省领导任总指挥的全省禁毒人民战争指挥部,下发《全省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推进禁毒预防、禁吸戒毒、禁毒严打、堵源截流、禁毒严管五个战役。三年多来,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下,全省禁毒人民战争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推进禁毒预防战役,全民禁毒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坚持面向全民、面向青少年、面向吸毒高危人群,按照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开展禁毒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全民禁毒意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能力明显增强。省公安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省总工会等部门,先后开展禁毒志愿者汽车万里行、“不让毒品进我家”、“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不让毒品进校园”、“青年禁毒志愿者服务队”、禁毒人民战争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三年多来,共印制禁毒宣传挂图60套、毒品危害宣传资料3万多册,免费发放和展览。中央电视台、吉林省电视台、吉林省教育电视台、《吉林日报》、《新文化报》、《城市晚报》、《东亚经贸新闻》等媒体,对我省禁毒人民战争重大战果进行专题报道210多次,社会反响强烈。
二是推进禁毒严打战役,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取得显著战果。禁毒人民战争中,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禁毒斗争主力军作用,以“打团伙、摧网络、破大案、抓毒枭、缴毒资”为重点,大力强化禁毒执法工作,破案数、缴毒数、抓捕数逐年上升,有力打击了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据统计,2005年至2007年,全省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687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479名,缴获冰毒91.3千克、冰毒片28.7万粒、海洛因7.112千克、鸦片13.1千克、摇头丸5371粒、杜冷丁8881支、大麻及大麻半成品23.4吨。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和长春、吉林、延边、白山等地公安禁毒部门先后破获了“7•31”走私贩毒案,“11•01”团伙贩毒案,“5•11”走私贩毒案,“5•13”团伙贩毒案,“4•09”走私贩毒案等一批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的毒品犯罪大要案件,抓获了一批毒枭、打掉了一批贩毒团伙、摧毁了一批贩毒网络,得到了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是推进堵源截流战役,最大限度地遏制毒品来源。禁毒人民战争打响后,省公安厅根据我省毒情实际,从2006年上半年开始,部署开展禁毒防控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各级党委、政府和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禁毒工作责任制,加大公开查缉力度,落实堵源截流措施,遏制境外毒品走私渗透和南方毒品向我省贩运活动,取得一定成效。2006年下半年,在省公安厅积极争取下,国家禁毒委员会专门为我省划拨了一批价值1800万元的缉毒装备,配发到重点地区、警种和部门,我省堵源截流工作的科技含量和实战水平明显提高。2007年8月,省委、省政府召开部分重点地区禁毒工作会议,专门就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堵源截流措施进行动员部署。2007年11月,省禁毒委员会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延边州公安局等7个单位的经验做法,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动了禁毒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省发现、控制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
四是推进禁吸戒毒战役,进一步遏制了毒品的社会危害。省公安厅从2005年8月开始,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禁吸戒毒战役,工作的重点是对吸毒人员进行大普查、大收戒和大帮教。截止2007年年底,全省共排查登记吸毒人员8600余名,依法收戒吸毒成瘾人员3000余人(次),初步实现了强制戒毒所满员收戒和社会面基本无失控吸毒人员的工作目标。2006年10月,省公安厅部署开展收戒吸毒成瘾人员专项行动,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强制戒毒吸毒成瘾人员561名,破获涉毒案件160余起。2007年上半年,省公安厅部署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娱乐场所涉毒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在工商、文化等部门的配合下,发现和查处了一批长期存在吸贩毒活动的公共娱乐场所,抓获了一批贩毒人员,收戒了一批吸毒人员,净化了社会风气。2007年8月以来,省公安厅在禁吸戒毒战役的基础上,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设,目前共重新排查、登记吸毒人员6000多名。
五是推进禁毒严管战役,防止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以来,省公安厅会同省商务厅、卫生厅、药监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坚持不间断地开展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秩序治理整顿行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2005年通过开展治理整顿,发现了我省某制药企业违法销售精神药品三唑仑片剂150多万片。省公安厅会同药监部门成立专案组,迅速查明案情,追缴违法销售流入市场的三唑仑片剂55万余片。2006年,针对我省吉化公司是全国最大的醋酸酐生产基地的实际,在公安部的指导和协调下,部署开展了醋酸酐经销、使用情况调查核查活动,严格管理,堵塞漏洞,防止流入非法渠道。2007年,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实现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规范化管理,省公安厅牵头成立全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协调药监、商务、海关、工商等部门齐抓共管,形成禁毒管理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以贯彻实施《禁毒法》为主线,推动禁毒人民战争向纵深发展
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于今年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禁毒法》共7章71条,明确了禁毒工作方针、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法律责任,规范了禁毒宣传、毒品管制、戒毒措施、国际合作等业务工作。
《禁毒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禁毒工作的法律,主要有“五大亮点”。第一大亮点: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禁毒法》第一次从法律层面规定了“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机制,规定禁毒是政府的责任,同时也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责任,是全体公民的责任,其实质是从立法的高度确立了“禁毒人民战争”的指导思想和组织形式。第二大亮点:依法确立了禁毒工作领导体制。《禁毒法》根据禁毒工作的特殊性,第一次将禁毒工作组织机构写入法律,规定“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确立了各级禁毒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第三大亮点: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突出强调提高全民识毒、拒毒、防毒意识;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治理毒品问题;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工作同步推进。第四大亮点:规定了禁毒保障机制。《禁毒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禁毒工作有充足的经费保障。第五大亮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对戒毒工作作出重大改革。《禁毒法》从以人为本的戒毒理念出发,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立法,将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戒毒整合为强制隔离戒毒,增设了戒毒康复场所等相关内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各有关部门将以贯彻实施《禁毒法》为主线,全面提升禁毒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禁毒人民战争深入持久开展。一是依法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明确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组织以及学校、父母和监护人针对不同对象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的法律义务,形成“禁毒人民战争人民打”的良好局面,从根本上减轻毒品的社会危害。二是依法改革和加强禁吸戒毒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积极稳妥地推进戒毒工作改革,全面完善和加强各项戒毒康复工作,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恢复身心健康,重新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三是依法加强堵源截流和禁毒执法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在堵源截流和缉毒执法工作中的职责任务,严密陆、海、空、邮立体防控体系,完善多部门、多警种参与的缉毒侦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制贩毒集团、网络和毒枭。四是依法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禁毒法》有关规定,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和精麻药品实行管制,实行精麻药品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实行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减少精麻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流失。五是加强禁毒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建设。按照《禁毒法》的规定,结合禁毒工作的新要求、新情况,依法调整、完善禁毒职责,强化内部机构和人员力量配备,落实禁毒专项经费保障,规范、细化相关禁毒业务工作,充分发挥好各级禁毒委员会及其办公机构职能作用。
今年是《禁毒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用足用好《禁毒法》这一强大的法律武器,对于推进禁毒工作综合治理和社会化进程,进而最终根绝毒品的危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认真贯彻实施《禁毒法》,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既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也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希望广大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们,继续配合禁毒主管部门深入宣传普及《禁毒法》,掀起今年“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的高潮,在全省上下形成强大的禁毒舆论声势;在此,我们也希望全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学习贯彻《禁毒法》,进一步增强禁毒意识,更加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主管部门,依法同各种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作最坚决的斗争。为此省公安厅专门设立了禁毒热线:0431-82709166,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涉毒案件线索、提出禁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
刚才,刘培柱副厅长通报了全省禁毒人民战争成果,并概括介绍了《禁毒法》的主要立法精神和我省公安机关贯彻《禁毒法》的初步安排意见,对新闻宣传单位和全省广大群众学习、宣传、贯彻《禁毒法》,配合主管部门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提出了明确的希望。下面,借此机会,我再向各位记者朋友通报一下今年“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活动安排情况。这次系列宣传活动从2008年6月3日开始至26日结束,具体活动内容有9项。第一项是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第二项是禁毒法普及宣传教育“六进活动”,由省公安厅和各市、州公安禁毒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宣传队,深入各地开展宣讲活动。第三项是于6月11日至15日,在全省三个强制戒毒所开展禁毒主题宣传周活动。第四项是于6月16日至26日在长春市人民广场举办全省禁毒人民战争成果展。第五项是6月22日在长春市文化广场举办禁毒志愿者主题宣誓和禁毒文艺演出活动。第六项是组织省及各地电视台集中播放《黑白记忆》、《门徒》等禁毒影视片。第七项是在《人民公安报》和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开辟禁毒宣传专栏。第八项是在国际禁毒日期间向手机用户免费发送禁毒宣传提示短信。第九项是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当天在长春市人民广场开展现场宣传活动。欢迎在长新闻单位和各位记者朋友光临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