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微博发出长春交警网站“网上车管所”恢复预选车牌号码通知。
预选车牌市民首先登录长春交警互联网站,点击“网上车管所”,然后点击“进入选号系统”会出现一个用户使用须知页面,阅读后可进行下一步操作。认真填写完“车辆识别代码”、“身份证明号码”、“所有人姓名/名称”等信息后,可进人“网上车管所”选号系统。注意事项如下:
1.登录互联网机动车号牌号码自编自选系统,仔细阅读须知。
2.预选号牌号码车辆首次开通的是注册地为长春市的新车,持有外地身份证件的需同时持有长春市居住证件;外县(市)互联网机动车号牌号码自编自选十一后陆续开通。
3.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段资源为“吉A-!!!!@”,即前面的4个“!”匹配数字,后面“@”匹配从“A”到“Z”(除“I”、“O”外)24个字母,首次可预选第1位数字为“0、1、2、3、4”(第2、3、4位数字不受限制)的12万个号牌号码。
4.阅读须知同意后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选择行政区划和身份证(居住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地址一致。
5.准确录入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17位,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上)。
6.准确录入18位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7.准确录入个人、单位名称、住址、邮编和手机号码。
8.每辆车只能参加一次预选。参加预选后如未按期确认号牌或信息输入有误则不能再次参加,只能进入“5选1”选号程序。
9.确认预选机动车号牌后不能更改已录入的任何信息。
10.任何信息输入性错误、唯一性错误、虚假信息和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选取均视为无效。
11.通过互联网预选号成功后,号牌号码从第二日起保留3个工作日(节假日、公休日顺延),在此期间内前往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确认号牌。逾期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所选号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