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表格; 2、 填写申请表,并按出境事由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 持填写完毕的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到县(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 县(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面见申请人,并对申请人提交的出境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 市、州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对出境申请材料进行审批; 6、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作出境证件; 7、 省公安厅将制作完毕的出境证件返回各市、州、县(市)公安机关; 8、 申请人持回执或发票到原申请机关领取出境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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