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厅长致辞 机构设置 职责简介 法律法规 网上咨询 办事程序 警务公开 网站地图 近期更新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3年招生报考条件、报考程序及录取结果发布
来  源: 发布时间:2003-08-26 15:21

    一、公安专业的报名和招生条件
    (一)报名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报考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公安专业: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自愿献身公安事业。
    2、身体健康,符合从事公安工作所需求的条件。
    3、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1年9月1日后出生)。
    (二)招生条件
    1、政治条件。凡报考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除符合《吉林省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规定》规定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外,还要按照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经过公安机关的政审合格,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2、身体条件。报考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两耳无重听;
    无口吃;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痣等),牙齿无明显畸形、特征,嗅觉不迟钝、无鸡胸、    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二、非公安专业的报名和招生条件
    非公安专业的报名和招生条件参照《吉林省200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暂行规定》规定的条件、标准执行,安全保卫专业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安专业的招生条件执行。
    报考程序:经省招生办批准,我校公安专业实行定额招生,提前录取。凡志愿报考我校公安专业的考生,按省招生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地点,提前参加面试、体检。报考志愿应填在“提前录取院校第一志愿栏”(报考公安本科院校的考生可将我校报考为提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凡报考我校公安专业志愿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的录取。最后经政审、面试、体检合格者,按地区招生数额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凡志愿报考我校非公安专业的考生,报考志愿应填在“专科学校录取志愿栏”,学校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由学校向被录取的考生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本人亦可通过计算机上网和有关信息台进行查询。

字体显示:  发 布 人:wdm  附  件:  打 印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c)2002-2005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806号 邮编:130051
电话:0431-2098114 (总机) Email:gat@mail.jl.gov.cn
技术支持: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增值业务中心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