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是全省经济案件侦查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管辖扰乱市场秩序和侵犯知识产权、走私、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危害税收征管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以及侵占单位财物,挪用单位资金等刑事案件。 主要职责是:掌握全省经侦工作情况和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规律特点,及时提出打防对策,为领导当好参谋;组织指导协调基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侦办跨省市的经济犯罪案件;直接侦办或参与侦办上级领导机关交办或省厅认为需要直接侦办的经济犯罪大案要案;为基层经侦部门提供信息法律政策及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服务;配合基层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抓好经侦队伍,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思想纪律作风建设;完成上级机关和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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