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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罪表现为哪些行为?
来  源: 发布时间:2003-08-07 16:51
       偷税罪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行为:
       (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薄、记账凭证。
       (2)在账薄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4)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
       (5)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
         构成本罪除具备上述偷税行为之一外,前四种行为还必须具备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时,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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