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侦办重大黑恶案件 督导全省公安“打黑”工作 我省打击有组织犯罪侦查队成立
省公安厅“打击有组织犯罪侦查队”于5月23日正式成立,公安机关“打黑除恶”工作从此有了专业队伍。
新成立的“打击有组织犯罪侦查队”归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直接管辖,负责直接侦办案情重大、情况特殊、背景复杂的黑恶势力案件;督促、指导、协调全省公安机关“打黑除恶”工作;掌握研究涉黑涉恶犯罪情报信息和基础工作建设。
省公安厅将为“打击有组织犯罪侦查队”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强化学习培训和装备设施,不断提高“打黑除恶”工作的科技含量。并为“打黑”行动队划拨专项经费,对“打黑”行动队在晋职晋级以及立功受奖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给予优先考虑。
去年6月,公安部经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由中央编办下达专项编制组建公安机关“打黑除恶”专业队。在省委、省政府支持下,省委政法委、省编委等有关部门和省公安厅多方运作,组建起这支专业打黑队伍,推动我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走向深入,有力遏制黑恶势力的发展蔓延。
自1998年以来,我省公安机关相继打掉了长春市以梁旭东、四平市以孙长春为首的社会反响极大的黑恶犯罪团伙。在2000年年底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中,我省公安机关又陆续摧毁了长春市隋成斌、吉林市顾彦武、通化市田波、松原市许志刚、白山市于氏兄弟等的一大批黑恶犯罪团伙。据统计,两年严打斗争中,全省共打掉黑恶犯罪团伙457个,抓获团伙成员2703人,扣押黑恶犯罪团伙财产总值约1亿元。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督办的52个黑恶团伙已经移送起诉32个,依法审判23个。同时,与政法各部门以及组织、监察、纪检等部门密切配合,深挖黑恶团伙“保护伞”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