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持人:听众朋友,又到了“吉林公安与您相约”节目时间了,在今天的节目里,我们请来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马中力总队长,车辆处黄克副处长,娄瑾香调研员,车辆科牟振兴科长,交通处事故科葛贵峰科长,治安科张贵林科长与我共同主持今天的节目,并就广大听众关心的有关道路交通问题进行交流。马总队长,首先,我代表听众朋友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来到我们直播间。
马中力总队长:应该感谢交通文艺台给我们省交警总队提供这样一个与听众,特别是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朋友交流的机会。在此,我代表省交警总队向多年来大力支持、关心交通管理工作的所有道路参与者及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诚挚的谢意。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全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以整治公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的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以人为本、重点解决群众出行难等突出问题的“畅通工程”;不间断地开展压事故、保安全、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最近公安部出台的三十条便民利民措施,有十七条涉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重点解决群众在交通管理方面的一些急难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也为交通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开辟了更加广阔的领域。
主持人:马总队长您刚才提到了公安部出台三十条便民利民措施有十七条涉及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有些听众朋友对这十七条措施还不太清楚,我先向大家介绍一下,欢迎听众朋友就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和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的问题,随时打通我们的热线电话。这十七条是:1、考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人员年龄上限由现行的60周岁放宽到70周岁。持有小型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人员超过70周岁的,每年审验一次驾驶证,并进行身体检查,符合驾驶条件的,可以继续驾驶。2、出具的有关证明,可以申请考领地方驾驶证。3、增加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允许考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4、允许左下肢残疾的人员考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5、取消驾驶证丢失登报声明和30天后补领的规定,对申请补领的,48小时内补发。6、暂住人员申请考领驾驶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书面发函查询改为网上核对,及时办理。7、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和审验业务,由地级车管所下放到具备联网等条件的县级车管所办理。8、试行县级车管所办理汽车牌证业务;试行交警中队办理四轮农用运输车、三轮农用运输车、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和拖拉机等车辆牌证业务。9、车管所在具备条件的车辆交易市场,设置办理车辆牌证业务的窗口。10、从注册登记之日起6年内,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的检验由1年1次改为2年1次。11、凡海关进口的车辆和通过国家汽车生产主管部门审查的国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一律免上检测线检测,并不收取上线检测费用。12、所有车辆号牌号码实行电脑公开自动选号,并可以选择2次。13、申请办理车辆转籍,部分登记事项不够规范的,由转入地车管所负责更正,不得退档;需要核对有关情况的,由两地车管所内部协调。14、简化车辆注册登记程序,不让群众在检测场和车管所之间多次往返。15、群众可以自愿选择有资质并在车管所备案的中介机构,代办各种车辆牌证业务。开办发牌发证邮寄、速递业务,供群众自愿选择。推行办理车辆牌证“一站式”服务。16、缩短进口车数据通报周期,提高国产车公告传递速度,使进口车和新公告的国产车等待办理车辆牌证的时间,由原来的1个月减少到48小时。17、在互联网上建立交通管理信息主页,方便群众上网查阅办理车辆牌证的有关规定及考试模拟题库,下载、使用有关表格及填写式样。马总队长请您谈谈这十七条便民利民措施在我省的实施情况。
马中力总队长:十七条便民利民措施除最后两项是2004年1月1日起实施外其余15条已经从今年9月1日起开始在全省实施了。这十七条便民利民措施,条条都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长期以来,公安部门过多关注自身的“专政”职能,对“服务”职能重视不够,表现为服务意识谈薄,管理制度滞后,管理水平相对不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比较普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迫切需要公安部门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努力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普遍关心的事情做起。应该说这些便民利民措施的出台,是公安部门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具体行动。落实这些便民利民措施,不但会给老百姓以实惠,给经济发展增添活力,也有利于交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主持人:今天我们举办“吉林公安与您相约”特别节目,把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各业务部门领导请来与听众见面解答道路交通管理有关问题,我代表广大听众朋友对你们的到来表示感谢,十七条便民利民措施深受广大群众关注,下面请省交警总队车辆处调研员娄瑾香为大家介绍一下有关驾驶员管理方面放宽申请机动车驾驶执照的条件有哪些具体规定?
娄瑾香调研员:首先,年龄上放宽。年龄超过68周岁的,学习驾驶证有效期截止日期签注到70岁;2003年9月1日以前,持有小型汽车驾驶证,因年龄超过70周岁而被注销驾驶证未满2年的人员,经身体检查合格并复试科目一和科目三合格后,允许恢复;持有小型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人员超过70周岁的,每年审验一次,并进行身体检查,符合驾驶条件的,可以继续驾驶车辆。
现役军人(含武警)在申请考领地方驾驶证时,出示本人的军人身份证,提交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检查结果,以及团以上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现实际驻地的住址证明,就可以申请考领地方驾驶证。
主持人:请谈一下新增小型自动档驾驶证的考领情况?
娄瑾香调研员:申请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其申请条件与小型汽车准驾车型一致,使用车长不小于4米的小型自动挡载客车进行考试。对已持有小型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人员,可以驾驶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不需要再签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已经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允许驾驶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允许其他驾驶条件符合先行规定的左下肢残疾人员考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
为满足9月1日以后群众考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要求,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交警支队的车管所必须配备自动挡考试车辆。科目三考试可以使用自带车辆。
听众顾先生:驾驶证丢失四年没有补办,应怎样办理?是否登报?
娄瑾香调研员:按规定,驾驶证两年不年审,就已作废,并被注销。申请补领驾驶证,不用登报。车辆管理所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必须如实申告,告知经本人签字后,存入驾驶证档案,经交通住处网查询无违章记录的,在48小时内补发。如慌报丢失,补领的驾驶证无效,并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规定予以注销。
主持人:下面请交警总队车辆处副处长黄克谈一谈车辆管理方面的有关情况?
黄克副处长:十七条便民利民措施中有十条是关于车辆管理,其中有群众普遍关心的车辆号牌的发放情况,现在全省各地车管所都已采用电脑公开选号制度。
听众王先生:车辆怎样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牟振兴科长:车辆过户要求必须持有车辆登记证书,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如登记证书丢失,必须用原车主身份证补办登记证书。
通化听众:违章停车是否要被调扣两个月?
张贵林科长:关于违章停车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第八条第9项规定:违章停车或临时停车停放的,以及第九条第13项规定: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两种违章行为,前者适用于道路交通管理条例62条第1、2、3、4项规定的情形,后者适用于第5、6项规定的情形对违章停车的规定临时停车停放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八十条规定:处5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调扣一个月驾驶证,还应一次性记分3分,对不按照临时停车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1条规定:处5元以下处罚,并一次性记2分。
主持人:最近国家出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请马总队长您不能谈一下这方面的问题?
马中力总队长:10月28日,是我国道路交通史上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2003年的这一天,中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终于问世了。这是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一件大事,也是全体交通参与者的一件大事。
这部法律,我们为它所彰显的浓厚的人本理念所深深感染。这决不简单是一部“管理法”,而是一部“爱民法”,人们所普遍关心的交警乱罚款的问题、车辆年检收取停车泊位费的问题、医院拒收交通事故医疗费问题、行人被撞是否“白撞”的问题、农用车加强管理是否增加农民负担的问题,乃至交警部门拖车乱收费的问题,都有了明确规定。这是一部充分体现立法为民思想的法律。
这部法律的出台,必将大大推进我国道路交通管理事业的法制化进程。有法可依,只是这个进程的第一步,如何宣传好这部法律,执行好这部法律,更艰苦的工作还在后面。当务之急,就是与此相当的各个部门,各司其职,通过各种媒介,采取各种方式,宣传、普及这部法律,让这部法律走入千家万户,深入到老百姓心中,真正成为老百姓出行的“指南针”和“护身符”。
交警承担着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职责,面对新的形势,我们要认真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研究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交通管理工作新办法、新措施。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健全法律,调整政策,充分运用教育、法律、经济、行政、科技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理,促进人、车、路的协调发展,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多关注、支持、监督我们的各项交通管理工作。
主持人:谢谢马总队长,谢谢各位佳宾,今天的“吉林公安与您相约”节目就要结束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是2004年5月1日,在这期间,希望广大听众朋友特别是驾驶员朋友关注这部法律,大力宣传这部法律,希望它能够深入到每位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