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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旭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 2015-10-15 10:24:00 来源:
    

  

  

  金朝旭,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1994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二级警督警衔,现任四平市巡警支队铁东110大队民警。2004年7月、2005年7月被市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9、2011、2013年度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3年2月、2015年2月两次受到市局嘉奖。

  金朝旭默默地在公安一线岗位上奉献了二十一个春秋,他凭着对事业的忠诚,坚韧的毅力、顽强的精神和一颗对党对人民无限热爱,对事业苦苦追求的赤诚之心,在他从警的职业生涯中走出了一串坚实而闪光的足迹。二十一年来他共出处各类警情23000余次,被同事们称为“金铁巡”。他曾满怀深情地撰写下了一篇《巡警的一天》,用饱蘸深情的笔触表达了自己对公安事业、对巡警工作的无悔追求和热爱。后来这篇文章刊登在1997年7月份的《吉林公安报》上,得到了时任公安厅长陈占旭的肯定和赞许。二十一年来,无论风霜雪雨,他从没有因自身原因耽误过正常巡逻,也从没有请过事假、病假,熟悉他的人都知道,有时他在休息的时候,还要顶替有事的同事去巡逻。二十一年,在他的时间表里没有休息日,连续加班加点工作已经习以为常。他视群众为亲人。金朝旭心里装着老百姓。老百姓的大事小情与他息息相关。二十一年来,他直接调解的矛盾纠纷就达5000余起,帮助求助群众1580余人。他刚正不阿,嫉恶如仇,面对作案歹徒毫无畏惧,他经历了无数次生死考验,但从没有退缩过。二十一年,370余名犯罪嫌疑人被他亲手绳之以法。他刚强坚毅,也铁血柔情。他对父亲、妻子、儿子也充满了无限的爱。他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上,父亲和儿子生病,不能守护在身旁,妻子承担起料理家务、照顾一家老小的全部责任。他以顽强拼搏的工作热情,最终赢得了家人的理解和支持。

  二十一年,金朝旭以实际行动为警徽增光增彩,用青春热血书写着无悔的人生篇章,用忠诚无私诠释着和平时期一个普通民警的高风亮节和无悔追求。二十一年,金朝旭始终在巡警支队110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他的敬业奉献精神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得到了同事们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责任编辑: 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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