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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发力” 共守吉林市特殊药品安全防线
  2022-08-09 09:06 来源: 字体显示:  

   8月3日,吉林市特殊管理药品执法查办案件协作框架协议第二次会议在省药监局吉林检查分局召开。本次会议是由吉林检查分局牵头,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同参与,旨在巩固药监、公安、市场监管三方签订的《吉林市特殊管理药品执法查办案件协作框架协议》成果,总结上半年特药监管工作,落实部署第二类精神药品联合专项检查工作,探讨交流监管工作经验,进一步畅通执法办案和行刑衔接渠道,整合多方资源力量,加大特殊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惩处力度,强化吉林市特殊药品及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特殊管理药品安全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会上,吉林检查分局副局长王晶波传达了《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印发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监管工作要点》关于特药监管的具体要求;总结通报了辖区特殊管理药品生产、流通各环节情况及上半年特药监管工作情况。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一大队教导员石岩、市卫健委医政处处长李文生、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支队大队长袁洪江,围绕特殊药品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沟通协调、信息共享等方面,分别通报了上半年各领域特药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办情况,对吉林市地区特殊药品经营、生产环节监管形势做了详细地分析,针对因疫情影响给特药监管工作带来的新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了研判。会上,各单位总结了协作框架协议第一次会议以来特药监管各环节遇到的实际问题和信息共享情况,就下一步做好特殊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共同探讨交流工作经验,完善相关信息通报机制,探索研究应对措施。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从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特殊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按照《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贯彻落实好相关工作,共同研究部署联合专项检查,依职责明确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序开展;要按照《吉林市特殊管理药品执法查办案件协作框架协议》,充分发挥各联络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总结监管工作经验,及时反馈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确保案件及时移送和案件查办质量;要立足于全市特殊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加强执法信息通报,完善信息快速流转机制,形成“多方联动、信息畅通、案件协办”的监管最大合力,依法严惩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会上,各单位采纳了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提出的案件调查提前介入、共同检查、共同调查取证的建议。吉林检查分局向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场移交了辖区特殊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药品相关线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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