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要求,现将吉林省公安厅已整改完成的三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任务(《吉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中任务清单编号一、二、二十二)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1日——10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吉林省公安厅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总队。
联系人:吴庸
联系电话:0431-82098530
附件:1. 吉林省公安厅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任务一)
2. 吉林省公安厅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任务二)
3. 吉林省公安厅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任务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