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省公安机关要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坚持把服务经济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把公正执法作为第一准则,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就是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大局意识,深化服务举措,巩固工作成果,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宽松的发展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构筑维护企业生产安全、市场经营安全、经济运行安全的防护网,为吉林发展振兴再做新贡献。
一、继续强力推进服务“三重一小”工作
1、切实高度重视。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提高对服务“三重一小”、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公安局处长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经济发展我先行”意识,不断增强服务企业、助推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正确处理好大局与局部、稳定与发展、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使每一名民警都能够更加自觉和主动地服务“三重一小”企业,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服务发展的贡献率。
2、务必加强领导。要充分发挥省厅和各级公安机关服务“三重一小”领导机构的作用,切实组织好、协调好、部署好本地区、本部门2014年服务“三重一小”、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主要领导要带头抓,经常过问有关工作,重要事项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全面抓好服务“三重一小”各项工作,精心组织,靠前指挥,统筹协调。各部门、各警种要按照《关于全省公安机关服务吉林发展振兴工作意见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切实履行好各自在服务经济发展中的职责任务,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3、注重宣传推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公安机关服务“三重一小”、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打击整治成果等,让广大企业主全面了解、准确把握、充分利用公安机关的服务政策,同时也能够起到震慑作用,预防和减少犯罪。要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和民警个人工作微博、QQ群等渠道,向企业宣传,接受企业的报警和求助。省厅将适时举行一次全省统一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舆论氛围。
4、强化协作配合。要牢固树立全省公安机关“一盘棋”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信息共享,共同形成服务发展的强大合力。同时,公安机关要加强与发改、国土、交通、环保、工商、税务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共同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
二、进一步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5、严厉打击各类涉企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涉企刑事案件“破案会战”,突出重点“以打护企”,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犯罪活动,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清理各类涉企沉案、积案。加强企业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注重日常排查和整治,对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治安乱点,要坚决依法治理。在地址偏僻的企业周边设立流动警务室、增加巡逻力量,保护企业及员工安全。
6、指导企业完善内部防范措施。加强对企业内部安全制度制定的指导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指导企业完善内部安全保卫队伍建设,成立专门保卫部门,确定专职保卫人员,充实安保力量,对企业内部进行不定期巡逻,及时发现和排查安全隐患。督促指导企业加快完善物防和技防设施建设,配齐安保装备,重点要害部位的视频监控系统确保正常工作,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监控,并与公安机关报警中心联网。
7、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要通过行政审批这一公安机关与企业沟通服务的“窗口”,树立公安机关为企业服务的良好形象,进一步为企业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最大限度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缩短行政审批时限,特别要围绕全省开发开放,进一步优化出入境、边检管理政策,为人员流动和经贸往来提供便利。大力推广网上审批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8、继续加强软环境建设。各地、各部门既要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集中整治执法不公、不严、不廉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增强执法公信力,又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把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结合起来。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开公安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方式,集中整治公安机关损害企业利益的突出问题。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一旦发现公安机关侵害企业利益的案(事)件,在严格依法依纪处理当事人的同时,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9、全力做好企业进出口贸易通道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吉林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开放吉林”建设进程,认真落实《吉林省口岸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配合省政府做好青石、双目峰、集安公路口岸升级国家级口岸的保障工作,多方争取资金支持,不断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发挥边检机关会谈会晤机制作用,及时解决企业口岸通关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加强与境外边检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口岸客货通过能力较低、验放速度较慢,制约企业进出口贸易发展的瓶颈问题。
三、进一步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10、深化巩固联系包保和定期走访制度。深入开展与企业互联互动活动,组织广大民警主动走进企业,增进与企业之间的相互了解,切实建立互信关系。采取重点联系、包保联系、定期联系、列席联系等方式,广泛联系和服务企业,形成公安机关联系企业的日常工作制度。要严格落实从领导到民警的联系包保责任,定期深入企业征求意见建议,了解企业需求和存在的困难问题,主动排查、协助化解企业内部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落实帮扶措施,回应企业需求。
11、注重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把服务“三重一小”、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体现在每一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实事上,用数字和案事例说话,注重多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和困难,要逐一记录备案,在职责范围内,力争逐一进行协调解决。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也要积极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尽力予以解决。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向企业说明情况,获得企业的理解。
12、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积极为企业提供经济领域法律知识和法律疑问解答,定期对联系包保的企业主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和宣传教育;从预防经济犯罪的角度,积极关注企业的重大经营活动,及时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风险评估,协助完善经济合同,认真开展有关法律咨询服务;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13、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建立面向基层的信息发布制度,指导基层有效开展打击、整治、防控等工作; 建立面向企业的防范建议制度,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官方微博、民警个人微博和QQ群等,为企业防范经济犯罪、堵塞管理漏洞提供相应对策; 建立面向社会的警方告示制度,通过手机短信等大众传媒,为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防范要领、提高自身防范能力。
四、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
14、深入落实已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对于省厅制定出台的《吉林省公安厅服务吉林发展振兴的工作意见》规定的30条服务措施、《吉林省公安厅支持服务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工作的意见》中规定的17条政策措施,以及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各项工作举措,要继续抓好落实,确保已出台的每项政策和措施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切实让企业受惠,让群众满意。
15、不断创新更多的服务举措。要在认真总结过去服务企业过程中有关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努力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措施,继续研究制定更多的、更加行之有效的便企利企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
16、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注重在全省公安机关中选树服务“三重一小”、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典型集体和个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工作指导和扶持培养,发现、挖掘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向全省推广。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等方式,介绍先进典型经验,实现互通有无、相互促进和典型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全局工作深入推进。
五、坚持服务工作常态化
17、加强对“三重一小”企业信息管理平台的运用和管理。目前,“三重一小”企业信息管理平台已经建成并完成了数据录入工作。下一步,各地要指定专人,对“三重一小”企业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对公安机关服务“三重一小”工作信息,要做到即时采集、随时录入、及时更新,充分应用好信息管理平台的查询、统计、分析、互动等功能,实现对全省“三重一小”企业基本信息和公安机关走访、联系、服务企业等信息的动态管理。省厅将对服务“三重一小”企业信息管理平台的维护和信息更新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通报。
18、坚持和完善情况通报制度。各地要指定专人及时主动向省厅报送本地服务“三重一小”、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和月报表,省厅将在专门工作简报上刊发各地工作动态,并推广各地典型经验做法,对措施落实不到位或信息报送不及时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19、推进督导考核。各地要不定期组织对本地公安机关开展服务企业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的问题。省厅将不定期组织工作组对各地服务企业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各地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要将服务“三重一小”、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纳入2014年全省公安机关考核项目,到年底统一进行考核。
20、强化监督评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开设网上专栏、微博、投诉电话、邀请新闻媒体参与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三重一小”、民营、小微企业的监督评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企业的意见建议,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