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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安机关扎实推进校车运营规范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5-05-11 10:44: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近年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总体部署,将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经过摸排统计,全省共有校车数量4944辆。近三年来,全省校车未发生死亡交通事故。

  一、扎实推进,规范管理,校车运营取得成效

  几年来,省委、省政府对校车管理非常重视,相关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各职能部门多次发文规范校车管理。2007年10月26日,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联合出台《吉林省接送中小学幼儿校车管理办法》,对校车标识、登记、检验、驾驶人管理等都作了详细的规范。2008年4月,省交通安全委员会下发通报,对教育、交通、交警、安监、学校等在校车管理中的担负的职责作了细化。2009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多次发文对全省交警部门规范校车管理、保障学生出行安全作出部署。2010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吸取教训,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管理和校车的安全管理。2011年结合开展“护卫天使行动”,又对校车安全提出了要求。2015年开展了农村地区接送学生车辆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建立起一系列校车安全保障制度。

  一是全面实行“一校一警,一车一警”的民警包保责任制。责任民警与校方签订校车管理责任状,还要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每月坚持实行校车“四见面”制度,每日高峰时段,校门前有警力疏导交通。二是建立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对校车的安全状况、驾驶人、行经路线、乘员人数等参数详细登记,确保辖区交警部门对校车情况心中有数。三是督促校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公安交警部门督促学校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人,学校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于每学期开学初,交警部门主动深入各学校,对在校学生和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教育,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检验,并对其驾驶人的资质进行一次严格审查。四是日常工作中对校车安全进行重点管理。交警部门依法查处校车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规范校车的日常运营活动,坚决杜绝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学校周边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经常性排查,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五是加大对农村地区接送学生车辆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地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农村地区接送学生车辆排查整治工作。六是实行校车安全事故行政责任倒查制度。各地交警部门联合所在地教育部门共同履行对校车安全事故行政责任倒查。因管理不到位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属交警部门管控不力的追究交警部门相关人员责任,属学校管理不到位的,追究学校相关人员责任。

  二、运力不足,警力不够,校车运营存在一定困难

  一是运力严重不足。由于目前农村客运发展滞后,乡村客运难以覆盖偏远和贫困地区,无法满足中小学生上下学出行需求,存在一些未纳入规范管理的个体私营车辆参与接送学生的现象。二是责任难于落实。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对校车运营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认识不足,职能部门存在不愿管、不想管、怕担责的思想。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和学校的主体管理责任未得到充分落实。三是经费投入不够。由于地方财政紧张,经费投入困难,直接影响学生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推进进度。四是安全基础设施缺乏。我省目前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但大多数为三级以下公路,且临水临崖、桥梁众多,公路路面宽度不够,等级偏低,很多道路缺乏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由于得不到及时养护,道路凸凹不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五是农村警力捉襟见肘。我省农村道路点多、线长、面广,交通管理难度很大,公安交管部门鞭长莫及,管理难以到位,交通违法打击力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省市政府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议采取行政和市场相结合方式,鼓励对校车实行公司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各种措施,确保校车服务提供者获得稳定收益,推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统筹农村公共交通发展,为学生提供公共服务。建议省政府借鉴云南、福建等地先进经验和做法,出台发展农村客运的政策措施,各县市政府要大力发展县城、乡镇客运交通,将农村地区学生出行问题纳入当地农村客运发展规划,既能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又可满足学生通勤需要。

  (三)强化校车及其驾驶人的排查,消除源头安全隐患。教育、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对辖区校车及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和隐患整治。一是对辖区所有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进行集中摸底排查,详细掌握辖区内基本情况。二是对校车驾驶人资质进行集中排查。防止不符合资质的驾驶人上路行驶。三是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特别是农村地区县乡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建立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警示牌。

  (四)加强校车管理信息化,提升管理水平。建议由教育部门牵头,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化平台,监管部门、校车企业、学校单位等部门能够共享共用,动态监督管理校车的运营和运行,使得校车管理更加信息化、科技化。

  (五)加强校车交通安全宣传,增强安全防护意识。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 “进家庭”活动,通过交通安全专题讲演活动、播放交通安全教育光碟、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卡和交通安全宣传课程表等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形成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共建共管新模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宣传校车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提高学生、老师、家长、学校安全管理负责人以及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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