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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构建警媒协作新平台推动宣传工作“新常态”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5-06-10 09:57: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为促进高速公路支队与新闻媒体协作的进位升级,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搭建全面沟通的“警媒互动微信群平台”、“高速宣传QQ群”、“吉林高速交警统一发稿邮箱”三大协作平台,加深了支队与新闻媒体的互信合作关系,拉近以“服务、互信、合作”为核心内容的和谐警媒关系,构建互利共赢的新常态。

  一是高度重视,部署推进。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党委委员、高速公路支队支队长林海峰非常重视新闻宣传工作,他强调新闻媒体作为社情民意的晴雨表、舆论监督的主力军,是支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民意诉求、接受社会评议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在多领域的长期深入合作。对支队建立“警媒互动平台”微信群表示肯定,并对微信群相关规定的制定进行严格把关;副支队长李忠贤多次带领媒体随警作战,密切了警媒关系,搭建起联系互动的平台,形成互信、互惠的良性合作关系,要求充分利用支队与新闻媒体建立的合作平台,发挥好新闻媒体宣传的重要作用;宣传大队每周走访一家新闻媒体,与中央、省、市新闻媒体探讨重点工作,争取支持,共同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满足出行群众的信息需求,展示吉林高速交警形象。

  二是构建平台,畅通渠道。“警媒互动微信群平台”集合了吉林高速交警(宣传大队民警、指挥调度中心民警及指调员、大队分管宣传工作领导、路况播报员、宣传员)和中央、省、市、县各级合作新闻媒体。 主要用于实时发布高速路况信息和安全提示内容,在春节、五一、十一重要时间节点和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支撑了16个广播电台、15个路况播报栏目,及时满足了群众出行路况信息需求;“高速宣传QQ群”集合了20个一线大队的通讯员和各级合作新闻媒体。主要用于大队将近期发生的典型案例、违法行为曝光及主题宣传等内容文件进行共享,群内合作新闻媒体通过共享文件选取稿件,根据上传的渠道实时联络大队通讯员做进一步了解。畅通了警媒资讯互动渠道,使一线警务资讯能够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出去,随时听到高速交警的声音;“吉林高速交警统一发稿邮箱”的通讯录收集了中央、省、市、县各级合作新闻媒体的投稿地址,支队用同一账号登录,将经大队领导审核把关的新闻稿件发送给通讯录中新闻媒体,如被采用,媒体也会将信息反馈到统一发稿邮箱。点对点的媒体资讯服务,确保了稿件的准确性、权威性,受到新闻媒体的广泛欢迎。

  三是初见成果,再接再厉。三大协作平台相继建立,密切了一线大队和新闻媒体的关系,畅通了信息发布的渠道,不仅受到了新闻媒体的欢迎和支持,基层大队也大赞好,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支队点多、面长、线广,地市州大队媒体资源缺乏的现状,同时也取得了成效。今年以来,发布新闻稿件300余篇,特别是在春节期间,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全国新闻联播”栏目于2月21日至24日连续4天发布支队抗击冰雪、做好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动态情况,同时收到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喜报;4月15日,人民公安报第6版讲述板块刊载支队发布文稿《男子“独臂”驾车上路民警“代驾”送其回家》;4月16日,人民公安报第4版要闻板块刊载支队发布文稿《她精神恍惚的原因终于水落石出了》。

  此外,支队还将继续创新警媒合作方式,启动“微信授课”模式。在微信群中,定期邀请新闻媒体开展“群聊”授课互动,结合近期支队发布的新闻稿件内容存在的问题给出指导意见,使民警在新闻写作水平上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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