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吉林省公安厅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总结

全省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覆盖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20-09-30 09:29: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部署,紧紧围绕重点群体、重点阵地,进村屯、进学校、进企业,全方位启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潮。9月份,全省交警部门走进村屯230个,走进重点运输企业开展大提示451次,曝光“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200余人,组织媒体随警作战40余次。

  加强开学季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8月26日,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下发文件进行专题部署,部署各地围绕“提高自护意识,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大力加强开学季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各地迅速开展线上线下“开学第一课”,各地及时与当地教育部门取得联系,通过教育部门的“网络云端”收听收看,利用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组织学生进行二次收看,实现交通安全知识云送达,达到中小学生全覆盖,人数达到400多万。

  长春、四平、通化、白山等地交警部门组织民警走进校园,根据城市和农村,小学和中学不同层面学生的实际有针对性的设定教育内容,统一制作课件,突出“知危险会避险”主题,对城市中小学生加大出行容易忽视的盲区、内轮差、随意开车门、乘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安全方面的教育。此次活动进学校658所,开展面对面教育3587次。

  加大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地充分利用“两站”、“两员”在乡村赶集、红白喜事等人流、车流集中时段,向来往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四平交警利用农村赶集日开展“送戏下乡”活动,以“二人转”、快板等艺术形式为载体为广大农民朋友送上一场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化大餐。

  松原、白城、高速交警通过建立微信群、QQ群,开展点对点提示,重点提示夏秋季出行安全注意事项和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超速和无牌无证及酒驾等农村典型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四平、通化、白城利用乡镇广播站、农村“大喇叭”、路口宣传栏等方式播放、展示交通安全常识提示,形成“普法村村播,提示周周有”的宣传态势。

  做好重点群体交通安全教育提示和曝光

  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每周选取10起以上典型的、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例,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曝光,每天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特别是集中曝光涉酒、涉毒、涉牌涉证、严重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典型案例,同时,利用电视游走字幕、报纸,曝光终身禁驾、“百吨王”、记分大户等车辆和驾驶人。利用12123手机短信平台,结合出行特点、违法特点、天气特点,编写交通安全提示信息进行点对点推送。曝光交通违法案例563起、典型违规企业210家,终生禁驾驾驶人11名。

  各地紧紧抓住“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开展针对性教育提示,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长春、吉林、四平等地通过组织集中学习、编发《致驾驶人及其家属的一封信》、安全提示短信等方式,加强对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货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宣传教育。通化、白山、白城、梅河口等地利用街路LED显示屏等媒介高密度曝光今年以来查处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典型事故案例、严重违法驾驶人和高风险运输企业。

  四平、通化、松原、白城加大对农村“一老一小”安全防护宣传。利用农村集市、圩日等,针对老年人等留守人群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宣讲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安全过马路等交通安全常识。

  

     
(责任编辑: 公安厅)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13号

吉ICP备05001602号网站标识码:2200000051

吉林省公安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806号 邮政编码:130051 TEL:0431-8209811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