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省公安厅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化完善“一二三六”吉林公安工作现代化发展战略,持续深化法治公安建设,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牢记“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和《全省公安机关教育训练工作安排》必学课题,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法活动7次,举办专家辅导讲堂3期、领导干部讲坛3期、法治大讲堂11次,引领全省公安机关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和法治公安建设正确方向。二是高位部署推动。召开年度全省法治公安建设会议,研究制定法制工作专业化现代化八项措施(2.0版)、年度法制工作要点,夯实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配套完善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述法、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确保全省公安机关在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政策、重大事项、重点项目的推进实施上目标明确、路径清晰、同向同步。三是保障制度供给。立足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双重职能,不断加强执法规范体系建设,推动《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等重点领域地方性立法,健全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用一把“标尺”规范公安机关行政权力运行。出台《吉林省公安机关落实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实施意见》,动态调整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出台各类执法制度、指引和汇编,为持续深化法治公安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严格依法履职,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涉枪涉爆、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危害社会安全稳定、侵害人民利益的突出违法犯罪,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年内,全省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八类暴力犯罪案件、侵财案件均同比下降;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命案积案破案等26项工作排名全国前十。二是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等领域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渠道,持续推动行刑共治、府院联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推开简案快办机制,缩短简单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周期90%以上,醉驾案件最快48小时完成刑事诉讼,所有案件实现零投诉、零上诉、零申诉,形成了深化轻罪治理、提升刑事执法司法质效的“吉林经验”。三是持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推进警力前置警务前移,深化 “警民融合”机制,全省派出所人员“三进”达到100%,推动基层警务与基层治理主动对接、有机融合、协同运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建立家校警“三位一体”联动机制,公安民警兼任高校法治辅导员、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全年实现涉校接处警、治安、刑事案件数“三下降”,师生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目标。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 “6?26国际禁毒日”“网络安全宣传周”等节点,开展主题宣传、实践活动,为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聚焦改革引领,全面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制定出台城镇无住房人员“想落就落”、省内乡村“有房可迁”、省内居住证互通互认等便民服务措施,吸引1062名群众通过城镇无住房落户政策迁入我省。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申领居住证条件,推出居住证申领认证“拓展办”便民服务政策,通过“拓展办”制发居住证3858张;推进出入吉林便捷化,全面落实便利企业4项服务措施,进一步精简口岸签证申请手续,持续深化“全国通办”“全省通办”政策,更好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创新推动公安政务服务改革。全面构建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为主体,以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和车管所为辐射的“一体三翼”吉林公安政务服务新体系,市县两级公安审批窗口100%进驻同级政务服务中心,252项公安审批事项实现“一门一窗通办”,964个派出所户籍窗口升级为公安综合服务窗口,141项高频事项在派出所“就近办”,全年高效为群众办事1410万余次,191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全年网办事项达126万余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三是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出台依法办理涉企违法犯罪案件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措施,严防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依法慎用涉企资金冻结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强化案件源头监督,在全国首创接报案与立案“码上监督”机制,线上巡查、抽查、核查、评查如实接报案与立案情况,动态监督群众上门报案信息1.65万余条。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年内全省76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进驻办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实现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虽然全省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执法智能化应用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当前执法信息化水平滞后、智能化程度不高,执法办案系统与“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建设的新要求相比,在执法数据的全量汇聚、关联比对、分析研判、智能预警以及数据模型搭建、赋能场景建设等方面还有待提升,亟需深入开展执法平台智能化升级改造,为规范执法工作有效赋能。二是法制专业支撑仍需进一步加强。在社会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的背景下,公安机关在应对打击新型违法犯罪以及新技术新业态安全监管领域,正面临着法律供给滞后、治理机制分散、专业能力断层等诸多挑战,需要通过构建动态立法体系、完善科技监管手段、培育复合型人才等系统性革新,推动法治建设从被动响应向主动适应升级。三是执法监督管理效能仍需进一步强化。近年来,省公安厅先后制发落实执法责任制工作规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持续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建设。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一些执法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治,需要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效能和精细化水平,加强对警、案、人、财、场、卷各执法要素进行全时全量监管,不断提高执法质量。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2024年,省公安厅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法治公安建设的根本保证,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厅长办公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组织厅机关部门警种和地区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和现场述法,不断压实和强化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推进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推动全省公安机关切实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狠抓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素质强警,锻造过硬公安铁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辅助性职责作用,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重大执法决定等,在充分论证、风险评估、征求意见、法制审核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研究后决定,依法依规科学决策。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警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积极提升执法办案专业化水平。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完善社会治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灵活运用“小切口”“小灵快”方式方法,加快推进公安地方性立法进程。围绕解民忧、保民安、惠民生,针对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治理、打击新型违法犯罪、新技术和新业态安全监管等领域,加强执法问题研究,认真梳理分析基层实战需求,及时出台执法指导意见,明确执法依据和标准,以及时精准的执法制度机制供给保障执法办案专业化。
(二)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开展“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以打造一个中枢、提升三种水平为重点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深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实现对省市县三级案件、人员、财物等执法要素的全流程、可回溯监督管理。升级完善执法办案系统,提升网上办案和监督管理的便捷性、智能性、实效性。持续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加强对涉企执法问题、执法办案关键环节、重点情形以及重点案件的监督评查,及时纠治共性和个性执法问题。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评价体系,着力提升公安执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三)建设专业化高素质法治队伍。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进各级公安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法,强化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出庭应诉工作,不断压实和强化“一把手”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的政治责任。依托训考联动、旁听庭审等工作,系统化、多角度推进全警学法活动,增强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化解风险、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培养发现 “法律+”复合型人才,建强精通法律、熟悉办案、擅长管理、敢于监督的专家型队伍。持续加大对违反警规警纪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纠治力度,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公安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