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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省公安厅厅直机关及全省公安机关带编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0-06-04 16:24: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各位考生:

按照今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统一安排,省公务员局定于2010611对报考省公安厅厅直机关和全省公安机关带编招录人民警察职位的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现就体检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务于2010611(星期五)早615之前到省公务员局(长春市建设街2650号)门前集合,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到达者,按自动放弃体检对待,责任自负。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体检费300元,必须空腹(不吃饭、不喝水)。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准携带手机及其它任何通讯工具,考生在体检期间携带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四、考生在体检结束后须保持通讯畅通。

 

 

 

 

  吉林省公安厅政治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责任编辑: 公安厅)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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