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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0-09-01 16:05: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各位已被确定为体检人选的考生:
  现就2010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已被确定为体检人选的考生请务于2010年9月5日(星期日)早6时30分之前到省公务员局(长春市建设街2650号,建设广场附近)门前集合。
  二、有关要求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体检费350元。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须空腹(不吃饭、不喝水)。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穿着便装,不得穿着具有职业色彩或具有特殊标记的服装。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集合地点或未按规定带齐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六)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结束后要保持通讯畅通,在近期内手机要24小时开机。

 

 

 

 

 

吉林省公安厅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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