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递补参加体检考生:
现就2010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请务于2010年9月12日(星期日)早7:00之前到省公务员局(长春市建设街2650号)门前集合。
二、体检要求
(一)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体检费350元。
(二)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须空腹(不吃饭、不喝水)。
(三)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进入体检地点后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
(四)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必须穿着便装,不得穿着具有职业色彩或具有特殊标记的服装。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集合地点或未按规定带齐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六)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在体检结束后要保持通讯畅通,在近期内手机要24小时开机。
吉林省公安厅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