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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1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公议字〔2021〕19号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22-09-14 09:08: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蔡鸿亮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公安队伍素质建设化解社会矛盾的建议》(第116号委员提案)收悉。省公安厅领导高度重视,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于海波专门作出批示并多次过问具体工作进展,厅政治部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广大公安民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加强全警思想政治建设,使“人民警察为人民”“人民警察爱人民”的服务理念根植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在头脑中划清界限、树立防线,在行动中不触底线、不碰红线。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警。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抓实常态化警示教育和顽瘴痼疾整治。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部署重点任务,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加强以案释德释纪释法,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真正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方,治理一域。以教育整顿为抓手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强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纯洁公安队伍。二是抓实队伍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公安队伍教育整顿、“作风建设年”载体活动,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坚决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反复敲打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持续推进为基层减负常态化,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反弹回潮。坚持开门搞整顿、转作风,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警风警纪监督员进行监督,广泛征求意见,帮助公安机关及时发现指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不足,切实促进公安机关不断创新执法理念,完善执法制度,加强执法管理,全面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三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制发《关于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构建新时代吉林公安大监督格局的意见》《吉林省公安机关禁止公安民警及其亲属利用民警职权或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严密监督制约体系建设,着力构建横向监督与条线监督相结合,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政治生态。

  二、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有效发挥信访工作直接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作用,建设优质高效的信访服务窗口,构建全警处理信访大格局,按时督办、及时答复、合规处理,通过源头治理,有效减少信访事件的发生。一是坚持有责必问,全面建立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若干规定》,积极推动信访工作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将信访工作成效纳入对各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工作绩效考评范畴,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考核的重要依据。坚持“谁制造信访问题、谁承担责任、谁受到追究”的工作原则,将信访责任倒查追究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做到有职必有责、有责必追、追责必严。二是坚持领导带头,着力提升群众对信访工作满意度。引导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在信访工作中作出表率、勇于担当,真正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亲自接待群众,通过倾听群众诉求,审阅案卷卷宗等方式深入了解信访问题真实情况,亲自教育疏导并反馈工作结果,切实将信访矛盾处置在源头、解决在当地。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攻坚化解各类信访案件。通过深入开展涉警信访“积案清零攻坚战”,对交办案件逐案落实包保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化解方案,加大源头化解力度。对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交办、查办、督办力度,积极回应群众期待要求。近两年来,我省95%的涉警信访矛盾全部化解,群众满意率大幅提升。四是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健全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的制度机制,积极拓展律师参与化解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帮助群众依法维护权益。通过邀请法律专家、专业人士和社会各界参与信访案件公开评查,努力赢得群众的认可和社会各界支持,增强信访工作公信力。五是坚持忠诚为民,大力提升信访干部队伍战斗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和技巧。以全省公安机关创建文明窗口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树牢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本领,深化服务举措,健全服务机制,切实把群众意愿反映好,把群众情绪疏导好,把群众诉求解决好,把群众权益维护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于公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吉林省公安厅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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