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洪志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礼让行人的建议》(第38号委员提案)收悉。省公安厅领导高度重视,副厅长刘东柏专门作出批示并多次过问具体工作进展,厅交管局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机动车礼让行人是当前社会上广泛议论、高度关注的交通管理热点问题之一,我省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行人占比近三分之一。2017年以来,按照公安部要求,我省一直将治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作为城市交通秩序整治的切入点、突破口,持续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进行治理。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21.5万起。
一是加强执法管控力度。在早晚车流高峰时间增派警力加强疏导,指挥行人分批次集中过街,尽量减少行人分散过街对道路通行造成的影响,对行人过街和车辆通行的时间合理分配,使交通安全和效率两方面得到兼顾。在治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同时,加强对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治理,提高对交通违法行为人的教育管理效果。
二是规范设置行人过街设施。积极推动城市建设部门在商业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交通聚集点附近道路,适当增加过街设施数量,确保满足行人过街需求;在主干路行人流量大或行人难以通过的危险路段,推动相关部门建设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建筑物立体连廊等,鼓励行人合理利用轨道交通出入口、地下商场、人防工程等实现地下过街,实施人车分离。
三是优化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中对人行横道信号灯设置作出了明确规定,在路段机动车和行人高峰小时流量、连续8小时平均流量和交通事故条件3项指标中有1项达到标准的,应当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下一步,省公安厅将加强对各地公安机关业务指导和培训,积极开展交通流调查,对符合设置条件的力争做到应设尽设,合理分配行人过街和车辆通行时间,强化保障行人过街安全。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于公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吉林省公安厅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