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缓解吉林省大城市堵车的建议》(第L38号委员提案)收悉。省公安厅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省正处于机动车快速增长期,截至2023年4月,全省机动车保有量达660万、驾驶人数量851万人,其中长春市汽车保有量超过230万辆,列全国第32位,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在大、中城市已全方位显现。近年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着眼城市道路交通形势和发展趋势,深入推进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城市道路交叉口精细治理等专项行动,全力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平稳。
下步,针对您提出的工作建议,公安机关将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优化多乘员车辆交通管理。2023年,省公安厅将优化公交车道管理作为便民服务重要措施之一,优化公交专用时段,允许校车、单位班车等大运载力车辆使用公交专用车道,提高高峰时段交通运输效率。指导各地学习借鉴HOV车道(多乘员车道),对车内乘客人数达到一定标准的,允许在特定车道行驶,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是推广无人驾驶技术。2022年11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制定印发了《吉林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全力支持保障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道路和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等保障性工作,依托我省汽车行业优势,加快无人驾驶相关技术研发和应用,提升智能网联汽车安全运行水平。
三是关于推广低速电动车。近年来,人民群众低碳出行意识不断增强,旅游景区、工业园区和居民生活区内的新能源车辆使用比例逐渐提升,大幅降低了交通能耗;国家层面也正在积极推动汽车行业转型升级,完善机动车、非机动车相关标准,提高车辆安全性能。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进一步加强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更加安全、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
吉林省公安厅
2023年6月7日
(联系人:李恒晨;0431-85813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