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全省共接报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193起,同比减少39起,下降16.81%,死亡108人,同比减少18人,下降14.29%,受伤168人,同比减少69人,下降29.11%,财产损失168.76万元,同比减少99.26万元,下降37.03%。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2起,同比持平;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
10月份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部分地区事故死亡升幅较大。其中松原、辽源、高速事故死亡人数上升幅度超过40.00%。松原发生事故11起,同比增加5起,上升83.33%,死亡10人,同比增加5人,上升100%;辽源发生事故9起,同比增加3起,上升50.00%,死亡5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66.67%;高速发生事故16起,同比增加8起,上升100.00%,死亡10人,同比增加3人,上升42.86%.
二、部分地区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增加。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2起,同比持平。这2起事故分属于长春、延边,其中延边此类事故起数同比增加1起,上升100.00%,死亡4人,同比增加4人,上升100.00%。
三、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让行、违法占道行驶、超速行驶这三种违法行为造成伤亡事故突出。10月份这三种违法行为发生事故81起,死亡35人;其中未按规定让行引发事故37起,死亡17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13.33%;超速行驶引发事故24起,死亡18人,同比增加5人,上升38.46%,10月份2起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中就有延边1起是驾驶人超速行驶引发的,另一起长春发生的事故就是驾驶人未按规定让行引发的。
四、一般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上事故多发。10月份发生在一般城市道路的事故83起,死亡39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8.33%。发生在高速路上的事故16起,同比增加8起,上升100.00%,死亡10人,同比增加3人,上升42.86%。
五、部分时段事故较多。10月份全省发生在7-8时及11-12时发生交通事故23起,同比增加8起,上升53.33%,死亡15人,同比增加8人,上升114.29%。
六、碾压行人的事故多。10月份车辆碾压行人发生事故8起,同比增加7起,上升700.00%,死亡4人,同比增加3人,上升300.00%。
七、雨天事故幅度增加明显。10月份雨天事故17起,同比增加6起,上升54.55%,死亡8人,同比增加4人,上升100.00%。其中长春、松原、延过等地事故起数均上升100%。
八、国道上事故死亡显著升幅较大。10月份发生在国道上的事故45起,占事故起数的23.32%,死亡31人,占死亡总数的28.70%。其中辽源国道上死亡4人,增加4人,上升100%;通化国道上死亡7人,增加2人,上升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