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全省共发生火灾639起,死亡1人,无人员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09万元。接警出动882起,其中扑救火灾642起,抢险救援155起;共出动人员6876人次,出动车辆1429辆次,共抢救人员161人次,疏散人员235人次,抢救财产价值2043万元。
1至10月份,全省共发生火灾5520起,死亡133人,受伤84人,直接财产损失2.188亿元。接警出动7641起,其中,扑救火灾5522起,抢险救援1279起;共出动人员6.2万人次,出动车辆1.3万辆次,共抢救群众2574人次,疏散人员4446人次,抢救财产价值1.45亿元。
在火灾扑救中,到场实施处置4688起,占火灾扑救起数的 85%;到场未实施处置412起,占火灾扑救的8.6%;中途返回385起,占火灾扑救的7%,从处置形式上看,非责任区出动88起,出动人员920人次,出动车辆203辆次,增援25起,出动人员456人次,出动车辆118辆次。
在抢险救援战斗中,危化品事故70起,交通事故573起,救人500起;共抢救群众1271人,疏散人员1294人次,抢救财产价值2653万元。
进入10月份,我省天气逐渐变冷、气温偏低、气候干燥,居民用电、用火量明显增多,致灾因素增大,火灾总量呈上升趋势,综合全省火灾情况,共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农村和城市市区火灾保持较高比例。根据火灾发生区域统计,城市市区发生火灾205起,占总数的32%;农村乡镇发生火灾303起,占总数的47%,县城城区发生火灾61起,占总数的10%;集镇镇区发生火灾46起,占总数的7%;公路等其他区域发生火灾24起。
二是电气故障和用火不慎是火灾的主因。根据火灾原因统计,电气类火灾137起,占总数的21%;用火不慎类火灾163起,占总数的26%;原因不明类火灾101起,吸烟类火灾33起,放火类火灾35起,正在调查类火灾18起。
三是12至14时火灾事故高发。根据发生火灾的时间段分布情况看,12至14时发生火灾100起,直接财产损失33万元,均明显高于其他时段,且多为电气和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的火灾。
亡人火灾1起:
10月12日20时,白山市长白县十四道干沟子村一民房发生火灾,烧毁建筑 70平方米,死亡1人,无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