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吉林省公安厅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文件发布

《吉林省公安机关服务文化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工作意见》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1-10-24 13:19: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切实当好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者和保障者,履行好公安机关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创造健康向上的文化发展环境、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职责,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相关要求,结合吉林省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1、做好文化领域和文化体制改革中的维稳工作。主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完善处突预案,妥善处置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确保文化领域活动和文化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2、全力维护文化安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管理,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传媒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坚决抵制思想文化领域的敌对破坏活动。在保护合法宗教活动的同时,严厉打击各类邪教组织的反动宣传和破坏活动。

  3、依法保障文化部门和文化工作者合法权益。对文化企事业单位发生的盗窃、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及扰乱文化部门工作秩序、侵害法人、非法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等案件,公安机关坚持快侦、快破,依法公正处理,为促进文化发展繁荣保驾护航。对盗版侵权、非法出版图书、音像制品等扰乱文化市场秩序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查处。对有吉林特色的文化企业、文化品牌,予以重点保护和支持,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4、切实净化文化环境。积极参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推动“打四黑除四害”、“扫黄打非”等严打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主动查处卖淫嫖娼、赌博、吸毒、封建迷信等丑恶现象,以及暴力、色情等出版物和网站,及时端掉文化生产领域的“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保障和推动先进文化发展。

  5、深入开展平安文化单位创建。把平安创建的触角延伸到文化企事业单位,指导其开展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全面整治学校等文化企事业单位周边治安秩序,为文化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建立文化部门违法犯罪预警制度,与文化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经营场所保持经常性联系,每季度向文化单位通报一次社会治安特别是侵犯知识产权等文化领域违法犯罪情况,提出防范对策和建议。

  6、加强大型文化活动安全保卫。文化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公益组织举办大型文化活动,公安机关坚持提前介入,指导主办单位制定安保方案,落实治安、消防等公共安全保障措施,协助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文化活动顺利进行。

  7、规范文化类非政府组织和行业组织管理。本着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的原则,加强与文化、民政、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规范文化类非政府组织和行业组织登记、审核,强化日常监管和服务。

  8、加大文化产业项目扶持力度。结合推进警务公开,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审批制度改革,开通“网上办事大厅”,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放宽文化专业人才落户条件,为文化单位和文化工作者办理各种牌、证、照开辟“绿色通道”。为我省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提供信息支持,为外籍专家、演艺人员在吉从事文化活动、邀请性演出提供办理签证、居留许可便利服务,为在我省学习的留学生提供签证、居留许可证提醒服务,避免因签证、居留许可超期现象的发生。

  9、加强法治文化宣传。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活动,使民警在执法办案中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融法理情于一体,提高执法公信力。结合“六五”普法宣传,在执法办案、调查走访等工作中注意加强法律文化宣传,推进法律文化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屯、进家庭,不断提高法律文化宣传覆盖面。

  10、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建立健全见义勇为激励机制和长效保障机制,积极开展表彰奖励、优抚慰问、宣传发动、基金募集等项工作,依法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权益,激励和鼓舞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的积极性,在全社会形成良好道德风尚。

  11、加强公安文化建设。坚持文化育警、文化塑警、文化强警,抓好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执行,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打牢民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把公安文化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建设学习研究型公安机关,提高全警理论、业务和文化素质。加强公安宣传和典型培树,树立公安民警良好形象。丰富公安文化活动载体,努力创作更多的优秀公安文化产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警营文化艺术活动。加强公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安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营造公安文化浓厚氛围,促进公安文化发展。

     
(责任编辑: 政治部)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13号

吉ICP备11005983号-10网站标识码:2200000051

吉林省公安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806号 邮政编码:130051 TEL:0431-8209811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