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照片为申请人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照相时,申请人不应佩戴饰物或者有色眼镜(盲人除外);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照片只限一人。
二、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
三、照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四、原始照片人像尺寸要求:
半身证件照尺寸:48毫米×33毫米
头部宽度:21-24毫米
头部长度:28-33毫米
头像大小超出规定尺寸范围的照片不予受理。
五、附加说明(内部处理使用,不对外公布)
1、照片采集及处理要求:出入境证件资料页照片采用计算机打印输出,照片输出尺寸为40毫米×30毫米,照片输入及做裁切处理时,长宽比应为4:3。打印输出后的照片头顶发际距照片上边1-3毫米,下边位置以衬衣领尖或锁骨位置为宜,头部两侧距照片左右两侧各2-4毫米,垂直方向中心偏差不得超过l毫米。
2、照片存储要求:照片图像应以原始JPEC文件存储,图像长宽比为4:3,品质系数不低于80%,图像采集分辨率不低于300d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