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吉林省公安厅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全省公安户政部门“简政放权、创新服务”20条措施解读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3-12-26 14:52: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全省公安户政部门“简政放权、创新服务”20条措施主要内容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一是市(州)公安局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全省户政系统原有公安行政审批(办事)项目32项,其中市(州)、县(市、区)审批项目15项、派出所办理项目17项。经过清理,原来由市(州)公安局审批的12个审批项目全部下放,市(州)户政管理部门由审批部门变为监管部门。二是全面压缩户口审批项目。对原来的15个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压缩,除更正年龄、民族、变更姓名和补录户口4个项目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批外,其他项目不再进行审批。对其中需发放户口准迁证的“三投”落户、购房落户、招工招干落户等4个项目,由县(市、区)公安局直接办理,其他24项全部由派出所直接办理。三是缩短户口审批和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限。在户口业务办理方面,能当即办理的当即办理,能当天审批完结的绝不拖到第二天,所有审批项目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偏远农村地区不超过7个工作日,较以前规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了8至10个工作日,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比如原来涉及特殊人才落户,从派出所申请到分局审核,市局审批,需要15个工作日群众才能领到户口准迁证。现在只要符合落户条件,群众直接到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大厅申请办理。四是缩短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群众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限由法定的60天,缩短为20个工作日。为出国、考试、招生、招工、社保、医保等急需用证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居民身份证直通车服务,窗口当即受理,当日上传,省厅制证中心2日内制出证件。特急的可以到省厅办证大厅直接取证,也可以通过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办理临时身份证的由县(市、区)公安局现场受理,现场制作,现场发放。

  二、简化办理程序手续。一是实行网上迁移户口。为了方便群众办理户口业务,省公安厅对原有的省级人口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实现了省内户口网上迁移。群众只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即可办理户口迁移,不需要再返回迁出地办理迁移户口手续,所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公安机关内部进行流转。如群众需要把户口从白城迁到延吉,过去要乘坐客车往返1600公里,耗时至少3天时间,花费约400元左右,实行网上迁移户口后,只到延吉市公安局即可把户口迁过来,不需要到白城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二是减少审签环节。今后到派出所办理户口业务,不再要社区民警、派出所所长签字,窗口民警可直接办理,事后由户籍民警将相关情况通报给社区民警。三是简化手续材料。凡公安机关能掌握的情况,不需要群众再提交相关证明。精简办理新生婴儿落户,出国、死亡人员户口注销,“三投”、购房迁入,姓名、出生日期变更更正等18项业务中的37件手续材料。如办理省内外市县迁入手续时,不需提供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办理新生婴儿落户时,婴儿父母户口在同一处的,不需要提供父(母)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三、创新服务方式方法。一是实行了节假日、休息日服务制度。各地户政大厅采取民警倒班、串休方式,保证节假日、休息日能够正常办理户籍业务。二是实行首接责任制。为了落实窗口服务责任,实行窗口服务首接责任制,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群众所持证明材料不全的,提供《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业务提示单》,注明申请人应当补充的证明材料,避免职责不清、推诿扯皮问题发生。三是实行特事特办制度。开辟“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绿色通道,采取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留办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等方式,集中解决长期无户口人员、因各种原因未落户问题,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四、强化业务礼仪培训。一是推行微笑服务。以开心上岗、全心投入、真心付出、耐心解答为标准,规范窗口民警服务行为,提高民警文明服务素质,努力实现文明执法、微笑服务,热情接待,群众满意。二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省厅出台了《吉林省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和居民身份证业务规范》,统一编印了办理户口、身份证业务操作手册,以规范促培训,着力提升窗口民警业务工作水平。

  五、推进警务制度公开。一是广泛宣传。对外利用政府网站、户政微博、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短信服务平台、报刊等媒体,对内利用公安信息网、窗口单位户籍政策公布板,公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条件、手续、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等事项,公布窗口民警姓名、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监督投诉电话,把窗口服务置于“阳光之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统一规范窗口单位户籍政策公布板规格、样式、公布内容,确保“全省一个政策一个标准、防止政出多门”。二是发放提示单。全省统一印制50万张办理户口、身份证业务提示单,提示群众准备办理户口、身份证的手续材料,有效解决了群众在办理过程中“不知道咋办、不知道缺啥,来回跑冤枉路”的问题。

  六、畅通监督投诉渠道。一是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利用媒体网络向社会公布了全省户政部门和派出所窗口服务、监督、举报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群众举报投诉回访制度。县(市、区)户政部门对群众投诉情况进行核查,省、市(州)户政部门每季度对群众投诉问题解决情况进行回访。三是开展明查暗访。县级户政部门随时对窗口服务质量进行明察暗访,省、市(州)户政部门依托网上督察系统开展不定期巡查和每季度一次的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工作漏洞。四是安装评价器。省厅在全省户籍窗口统一安装群众满意度评价器,今年年底前全部安装到位。群众对窗口民警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当场进行按键评价,把对窗口服务质量的评价权直接交给群众。五是建立奖惩机制。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窗口,争当群众满意民警”活动,对群众满意窗口和民警予以表彰奖励。严格办事纪律,落实责任追究,今后窗口再发生“四难”问题,或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 公安厅)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13号

吉ICP备05001602号网站标识码:2200000051

吉林省公安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806号 邮政编码:130051 TEL:0431-8209811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