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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助力吉林全面振兴发展二十条》解读(一)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7-03-06 13:45: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为了让社会各界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吉林省公安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助力吉林全面振兴发展二十条》(以下简称“二十条”),公安机关专门采用问与答(Q&A)的方式相机对“二十条”各方面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Q:如何看待民营企业过去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问题?

  A: 对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问题,要以历史和发展眼光予以对待。这是党中央明确提出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目的是让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有利于他们安心投资、生产、生活。“二十条”第15条明确规定,“对民营企业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问题,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从旧兼从轻等法治原则公正处理。对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对罪与非罪不清的,疑罪从无”,其中,重点提出的“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从旧兼从轻”三个法治原则,一方面,表明对民营企业过去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问题,公安机关不会盲目地翻旧账;另一方面,从“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出发,对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民营企业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也不能完全排除企业涉案人员实施了被追诉犯罪行为的嫌疑,从诉讼程序和法律上推定企业涉案人员无罪,从而终结侦查活动,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Q:如何界定对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时进行审查?

  A: “二十条”第16条“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就是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一定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够超越法定范围、法定对象和法定程序;一定要依法、一定要慎重,不能轻易采取这些强制措施。所谓“及时”是指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予以解决、退还,并通知有关当事人,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安机关采取的相应强制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为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必要条件。

  

  Q:如何指导重点民营企业做好金融风险防范?

  A: 建立重点企业帮扶制度,全省经侦部门与被列为重点服务对象的民营企业建立经济犯罪信息预警机制,通过定期走访、召开警企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向民营企业通报涉及金融等经济犯 罪形势动态、特点和手段,提出预警和防控建议,帮助企业防范 化解金融等经济风险隐患 。

  

  Q:如何对民营企业报案做到快速受理、及时立案、快侦快结?

  A: 开通民营企业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实行案件受理首 办责任制和限期案件侦结制度,在最短时间内做出立案决定。对 涉嫌犯罪的及时立案,依法查办,并定期向企业通报案件侦办进展情况。对于疑难案件,上级经侦部门要及时介入,帮助侦办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加速推进案侦工作,确保案件快侦、快结。

  

  Q:如何保护民营企业投融资安全?

  A: 正确区分合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合理借贷和高利转贷的 界限,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高利转贷、金融票据买卖等扰乱投融资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维护企业融资安全,净化企业投资环境。

  Q:什么时间建立全省民营企业中国驰名商标、省内著名商标和专利产品数据库?

  A:上半年全省经侦部门完成全省民营企业中国驰名商标、 省内著名商标和专利产品数据库建立,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Q:如何保护省内知名品牌?

  A:尽快与拥有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大、中型民营企业、 企业集团建立知识产权援助机制,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开展 知识产权维权引导。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保品牌、保名牌" 刑事执法活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知识产权刑事 保护力度。对于被侵权假冒行为发生在外省市的案件,主动派员 赴发案地协调当地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维权行动。优化民营企业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维护企业声誉。

  

  Q:如何防范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

  A:严格案件审核,强化执法监督牢固树立谦抑、审慎、 善意的理念,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防范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 纷。对执法活动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吉林省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追究责任。  

  

  Q:涉案企业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后,如何最大限度的保护企业正常经营?

  A: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坚决防止因查封、扣押、冻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Q:公安机关可以为企业经营合作提供哪些帮助?

  A: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应企业需求,通过核查民 营企业合作对象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简项身份信息、有无违法犯罪 信息、企业征信信息、工商税务登记等背景信息,帮助企业核实 合作对象的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合作对象在经管过程中存在的虚 构经营规模、提供虚假信息等问题,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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