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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防范自动褪色笔捣鬼 欠条变“白条”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2-11-07 08:09: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我这个朋友太损了,向我借钱时,竟然用自动褪色笔写借条。”11月6日,白山市江源区居民王海(化名)说,几天前,他的好朋友李明新(化名)从他这里借完钱后,给他写了一张借条。两天后,等他再看这张借条时,发现借条上的字迹不见了,展现在眼前的,就是一张白纸。    
  10月27日,李明新找到王海,说他近日做买卖资金周转不开,想从他这里借点钱。“平时都是好哥们儿,眼前有了困难,说什么也得帮啊。”王海说,当时,他二话没说,就给李明新拿了2.5万元钱。
  借到钱后,李明新就从衣袋里掏出一支笔,给王海写了一张借条。两天后,当王海再次打开这张借条时,一下子就傻眼了。借条上的字迹不见了,展现在眼前的是一张白纸。
  于是,王海就赶紧联系李明新,说起借钱一事时,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李明新根本就不承认向他借钱一事。“这时,我才恍然大悟,他这是在骗我钱啊!”
  平时相处不错的好朋友竟然来骗钱,气愤不已的王海一气之下,就带着这张白纸借条来到了白山市江源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报了警。
  接到报案后,江源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将李明新传讯到公安局进行调查。“刚开始时,犯罪嫌疑人李明新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张祥华说,经过他们查找证人,在大量事实面前,李明新才不得不承认,他是用自动褪色笔写下的欠条,然后将借王海的钱如数返还。
  李明新交代,不久前,他在网上看到自动褪色笔的功效后,便产生了诈骗的念头。经过事先预谋,他先是在网上购买了这种自动褪色笔,然后,找到好朋友王海,以借款为名,用自动褪色笔给他书写了借条,待借条字迹消失后,他便对自己的行为拒不认账。 
  “据了解,这种用自动褪色笔诈骗的案件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张祥华说,这种自动褪色笔采用的是一种特殊墨水,书写出来的字迹与普通签字笔没有任何差别,只是因材质、温度、湿度、书写速度等差异,写出来的字迹会在15分钟至2日内自然消失,在签署借款合同或借条时,很多不法分子就是利用这种签字笔实施了诈骗。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犯罪嫌疑人利用自动褪色笔可能实施以下经济犯罪:一是民间借贷和合同诈骗。不法分子在民间个人借贷和签署经济合同时,使用自动褪色笔签字,待字迹消失后否认借款或合同事实,以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二是银行票据诈骗。不法分子从银行处开立小额银行票据后用自动褪色笔填写,购买货物后也用该票据支付,以此来诈骗受害人货款。 因此,广大群众在民间借贷和合同签订、票据结算时,要时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千万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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