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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发现非法集资活动线索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3-05-23 12:29: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针对近年来非法集资高发的态势,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谨防上当;发现非法集资活动线索,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据了解,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且手法不断翻新,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其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11.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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