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整治要求,全省各地交警部门坚持严管的高压态势,加强对重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9月6日14时,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辉南大队民警在抚长高速公路朝阳镇站口对过往的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吉D19***奥迪轿车驶入站口,该车辆在见到民警后走走停停。
于是执勤民警立即指挥该车驾驶员将车辆停靠在安全区域,接受检查。经查,民警发现该车悬挂的号牌是一辆尼桑轿车的号牌,而该车原车牌照为吉F31***。
在事实面前,驾驶人卢某承认了其为逃避测速抓拍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根据其违法情节及后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驾驶人卢某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