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吉林省公安厅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警民互动 > 闻者足戒

醉驾营运车,司机悔不当初:“我也知道,就是没想到……”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25-12-24 10:54: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2025年11月1日,安徽宿州。当日凌晨,交警在开展酒驾夜查时,发现一名出租车司机存在醉驾嫌疑,其呼气检测结果达到166mg/100ml。
  经查,该司机前一晚和朋友聚餐,喝了4两白酒和1瓶啤酒,结束后自以为时间很晚,应该不会有交警查酒驾,便心存侥幸驾车回家,结果上路后被查个正着。经血检,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67.2mg/100ml,确属醉驾。
  最终,该男子因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依法吊销驾驶证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该男子被依法刑事立案。
     
(责任编辑: 公安厅)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13号

吉ICP备11005983号-10网站标识码:2200000051

吉林省公安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806号 邮政编码:130051 TEL:0431-8209811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