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一男子因改装车辆噪声扰民被罚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对“飙车炸街”、改装轰鸣这类交通噪音扰民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依据新法典开出全国首张因车辆拆除消音器造成噪声扰民的罚单。
8月16日晚,柳州交警开展全市“飙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对多个摩友聚集点进行清查,当民警巡查到城中区时,一辆摩托车传出的巨大轰鸣声引起众人注意,民警随即上前询问。
经查,男子韦某骑摩托车沿国道从来宾出发前往柳州找朋友,涉事摩托车排气管内部的消音装置已被拆除,依据新法典韦某涉嫌非法改装车辆,被依法处以1600元罚款。
据介绍,新法典出台补齐了过去噪声扰民“劝得住、罚不了”执法缺乏明确依据的这一短板,对于“飙车炸街”、车辆改装轰鸣等交通噪声扰民行为,公安执法获得了更加清晰的法律支撑。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机动车运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者违反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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