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做好清明假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日前,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交警部门扎实做好研判部署、隐患整治、违法严查、预警提示等各项工作,坚决确保群众祭扫、出游等活动出行安全有序。

通知指出,清明期间全省大部分地区天气较好,群众外出旅游和祭扫意愿强烈,墓区周边、旅游景区周边、农村地区道路风险隐患突出。针对今年清明节期间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要提前开展分析研判工作,加强安全风险预警预测,深入分析本地区清明节假期天气情况、交通流量及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道路、重点车辆和重点违法,制定有效措施,细化责任,早动员、早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通知强调,各地交警部门要以墓区、景区、城市近郊为重点,集中排查交通事故高风险路段,通报相关部门推动采取临时性和长期性治理措施。要联合管理单位深入“两客一危一货”开展检查,督促及时整改所属车辆轮胎严重磨损、安全带缺失等隐患。各地要启动高等级勤务,全面启动公路交警执法站,最大限度将警力压向一线,组织开展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公路紧盯“两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等重点车辆,严查农村“双违”、“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等公路易肇事致祸违法行为。要联合墓区、景区管理单位优化交通组织,增设指引标志、停车泊位,确保有序通行、规范停车。

通知要求,各地要向社会公布本地清明假期交通流量情况、事故多发点段、易拥堵路段和分流绕行预案,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引导群众错峰出行、安全出行。要协调高速公路沿线可变情报板、LED显示屏等开展诱导提示,及时发布主干公路交通流量和附近景区、墓区停车泊位数量等,强化交通诱导。要将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制作成图文、视频资料,引导驾乘人员守法文明出行。要广泛宣传高速公路“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诀,引导驾乘人员及时撤离事故现场,防止引发二次事故。要用好农村“大喇叭”,广泛宣传占道祭祀、农村“双违”、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危害,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