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关于公开征求《吉林省寄递渠道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积极性,筑牢全省寄递渠道安全防护屏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吉林省公安厅会同省邮政管理局、省财政厅拟定了《吉林省寄递渠道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时间:2026年7月16日至7月30日。
反馈渠道: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4058号(邮编:130012),0431-82097560(电话及传真)。
附件:吉林省寄递渠道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公安厅内保总队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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