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安局、教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公安局、教育局:
自省公安厅、省教育厅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以来,各地公安、教育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师生开拓创新、积极参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带动一大批学校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制,明确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标准,不断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建设,极大地提升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水平,增强了学校抗御火灾能力。
2013年,经各市(州)、县(市、区)公安消防、教育部门联合考评,省公安厅、教育厅决定,命名长春市解放大路小学等106所学校为2013年度“吉林省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希望获得命名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希望全省中小学校进一步树立忧患意识,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努力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力提升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水平,为增强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和保障学校消防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2014年,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联合督导组,对已命名的消防安全示范学校进行抽查,对不符合创建标准的学校予以摘牌和通报。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教育厅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