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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吉林省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试行)》的通知(吉公通字〔2023〕70 号)
更新时间:2023-08-16 09:47:00 来源单位:

  

  各市州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白山公安局、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梅河口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公治安 〔2023〕204 号)部署要求,省公安厅、省人社厅联合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吉林省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省公安厅联系人:张毅,电话:18043000826,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汇文路 77 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人:李琳,电话:18946620289,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 3336 号;林治纯,电话:18604319428,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 2650 号吉林省人才大厦 1312 室。

  附件: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吉林省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终稿.pdf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27日

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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