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非列管物质临时管制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梅河口市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监局各检查分局、省药监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非列管物质的监督管理,省公安厅会同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吉林省非列管物质临时管制办法》,现印发各地,请按要求抓好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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