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吉林省公安厅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警民互动 > 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大学新生报到小心身边陷阱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2-08-24 11:26: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一年一度的高校新生报到热潮来临,不少大学新生怀着激动和憧憬的心情来上大学。8月23日,长春警方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案例提醒新生:开始大学生活的同时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以免遭受不法侵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案例1:

  称借指甲刀 实际却下楼配钥匙

  2009年3月份,23岁的闫某来到长春某高校的学生公寓,谎称借用指甲刀,在短时间内到校外配了一把寝室钥匙,盗窃大学生的笔记本电脑。经审讯,闫某用这样的方式实施盗窃两起,涉案价值14800元。

  警方支招:大多数盗窃事件都是在当事人不注意时有人“顺手牵羊”造成的,针对这种预谋盗窃,需要注意保管钥匙,勿轻易外借或丢弃。另外,不要损坏寝室门窗,夜间检查窗户关闭情况,防止不法分子“窗外钓鱼”。

  案例2:

  假冒高材生 取得信任后骗物骗钱

  2007年9月份,无业男子薛某通过网上聊天,冒充某艺术学院音乐系高材生,以借用两台笔记本电脑作曲卖钱为由,将女生们的两台笔记本电脑骗走,又以支付买曲方回扣的名义骗取3人现金10350元。

  警方支招: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尤其是关系到贵重财物的时候,特别是在网络交友过程中要慎重,谨防不法分子的花言巧语,也不要被表象迷惑。

  案例3:

  “背包客”上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2008年9月份,长春多家高校发生过“背包客”以次充好、以少充多,甚至假借支援灾区的名义诈骗大学生的事情。长春市公安局文保处大学科接到报警后,抓获了多名犯罪嫌疑人。

  警方支招:遇到上门推销人员,不要轻信他们编造的谎言,感觉可疑时要立即通知公寓管理员或学校保卫处人员。

 

  高校新生自我保护 请您学好这5招

  1.不泄露个人信息,兼职时要告诉一名同学,夜间不独行取款,手机中奖短信不要相信。

  2.不理会推销人员,贵重物品不随便放,大额现金存银行,公共场所看好随身物品,不破坏公共财物,银行卡丢失立即挂失。

  3.手机、商务通丢失,立即通知家人。形迹可疑陌生人要警惕,必要时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件。

  4.保管好钥匙,不轻易外借和乱丢乱放,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要关门关窗,不留宿外来人员,不进不健康的娱乐场所。

  5.遇事学会沟通,注意交通安全,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不违章用火、用电。学校保卫部门电话要牢记,因为有时“校园110”比“巡警110”要快。

  

     
(责任编辑: 公安厅)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13号

吉ICP备11005983号-10网站标识码:2200000051

吉林省公安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806号 邮政编码:130051 TEL:0431-82098114 网站地图